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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 皖宜新点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5-02-14 00:0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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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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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流标公示

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监理

项目编号

GC-AQ-W2025-008 CG-WYD-2025-014

招标人

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马女士              

电话:0556-5900082

最高投标限价

66万元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电话:0556-599996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5年2月14日8点30分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满足

投标工期

300日历天

 

淮南市凤台县刘集镇凤台西商农商城 21 号楼 315

投标报价(元)

510000.00

项目总监

李辉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4002320

专业监理工程师

王坤、陶红、何艳、张鹏

飞、俞龙成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项目总监业绩

1.凤台“顺景·天成”项目睿园;

2.凤凰国际城项目一期二期。

监理工程师获奖

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安徽鸿路金寨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焊丝及出口钢

结构产品项目

2.3D曲面玻璃盖板、可穿戴设备先进材料盖板及车载

玻璃面板生产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满足

投标工期

300日历天

 

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合肥智慧产业园 A15#楼702 室

投标报价(元)

490000.00

项目总监

刘法莲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4007220

专业监理工程师

吴光辉、付郑军、唐一峰、黄思东、毛凯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项目总监业绩

1.长丰县水湖镇工业园区配套用房建设工程监理;

2.柿树岗乡龙潭村整村推进安置点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获奖

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新站高新区登特菲口腔医疗产业园一期项目监理;

2.灵璧县罗河花园小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监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满足

投标工期

300日历天

 

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 21737 号(霞景路路口)

投标报价(元)

470000.00

项目总监

唐健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7012361

专业监理工程师

高家远、姜勇、蔡青、吴宝峰、高树国、郭泳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项目总监业绩

1.中央商务区4-1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理;

2.会展中心南侧、二环西路西侧C地块(迪卡依)项目。

监理工程师获奖

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济南遥墙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北指廊工程监理;

2.济南市轨道交通 R3 线一期工程控配中心监理。

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7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皖宜新点交易平台( https://wanyi.etrading.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556-59000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599996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皖宜新点交易平台( https://wanyi.etrading.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