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交易信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江流域迎江区长风乡生态廊道等可持续发展工程——生态修复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 皖宜新点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5-09-26 00:00 浏览次数:0
【字体:
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流标公示

项目名称

长江流域迎江区长风乡生态廊道等可持续发展工程——生态修复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项目编号

GC-AQ-W2025-111 CG-WYD-2025-086

招标人

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陈先生              

电话:13866026776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和核减额收费组成,(1)基本收费:人民币2.7万元,参与竞争。(2)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减额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5%。核减额在10%以内的核减费用可按核减额的5%计取,由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人民政府支付;核减额10%以外部分可按核减额的5%计取,由施工方支付。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电话:0556-599996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26日8时30分

计划工期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审计归档资料止。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联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审计归档资料止。

  址

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北侧宜海格林镇 C 区商业楼七层

投标价(元)

26800.00元

项目负责人

程世庆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造]11023400011203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庆市皖江大道东段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等 41 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单位(标段五)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安庆市皖江大道东段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等 41 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单位(标段五);

2.安庆经开区两区共建(圆梦新区)张湖路等四条道路桥梁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审计归档资料止。

  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启航社 1 栋 1105 室

投标价(元)

25920.00元

项目负责人

徐盼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造]11243400017183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枞阳县长江路-下北线道路延伸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枞阳县长江路-下北线道路延伸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2.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并网改造南部供水区域工程(二标段)决算审计服务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审计归档资料止。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 7 号商务楼 14 楼

投标价(元)

26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朱宝红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造]14043400011070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无为县长江路(东门外大街-金塔路)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郎溪路(裕溪路-明皇路)工程一标段;

2.无为县长江路(东门外大街-金塔路)工程。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9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etrading.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86602677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599996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etrading.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