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110KV变电站施工图预算审核单位(二次)
|
|||||
| 项目编号
|
GC-AQ-W2025-169 CG-WYD-2025-126
|
|||||
| 招标人
|
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陈女士
电话:0556-5900015
|
|||||
| 最高限价(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费率和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组成:(1)基本收费为可竞争收费、审计核减收费为不可竞争收费;(2)基本收费的收费基础为送审总金额×省定标准(1.4‰)*70%;(3)基本收费=收费基础*投标费率;(4)最高投标费率为100%;(5)工程造价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工程造价核增额及核减额10%以内部分=审减总额×省定标准(5%)×60%(固定费率);工程造价核增额及核减额超过10%以外部分=(核增部分×5%+核减额超过10%外部分×5%),由施工单位承担该部分审核服务费并自行支付,如遇收费困难,发包人应帮助协调支付,此项费用为固定收费,不参与竞争。
|
|||||
| 代理机构
|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0556-599996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16日8时30分
|
计划服务期
|
150日历天(以最终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150日历天(以最终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
|
|||
| 地 址
|
安 地 徽 启 省 航 安 社 庆 1 市 栋 迎 11 江 05 区 室 绿
|
|||||
| 投标费率
|
96.50%
|
|||||
| 项目负责人
|
李瑜萍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 建[造]11085300000731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1.安庆高新区山口片还建点(二期)10KV配电工程;
2.怀宁县石牌镇戏曲文化特色小镇主配电EPC项目。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安庆双生未来科技城一期西片区1#、2#、6#、8#及服务中心配电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150日历天(以最终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
|
|||
| 地 址
|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
|||||
| 投标费率
|
96.20%
|
|||||
| 项目负责人
|
张汉雨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 建[造]11193400013013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1.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一期)110KV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晶合二厂厂务及配套项目电力系统工程。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晶合二厂厂务及配套项目电力设备(高压盘、低压盘、变压器)系统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远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150日历天(以最终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
|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口百商现代名苑12栋8办
|
|||||
| 投标费率
|
96.50%
|
|||||
| 项目负责人
|
李云峰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 建[造]14183400008994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1.安庆市市府路电缆改造10KV安装工程;
2.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二标段)自管供配电工程。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安庆市双岗路110KV、10KV电力改造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9日17时30分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 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etrading.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56-59000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5999962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 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etrading.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