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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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长三角合作共建产业园项目-数控机床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跟踪与结算审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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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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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AQ-W2026-057 CG-WYD-202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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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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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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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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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李先生
电话:0556-505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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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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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组成,(1)基本收费:人民币18万元,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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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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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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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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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0556-599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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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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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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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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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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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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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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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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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受托人出具最终结算审核(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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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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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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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瑞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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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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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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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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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受托人出具最终结算审核(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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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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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 J2 楼 C 座 11 层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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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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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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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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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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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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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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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造]1101340000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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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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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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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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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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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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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色利民二标段建安工程造价咨询;
2.合肥锦熙雅苑建安及相关配套工程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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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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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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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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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高速时代学府工程结算审计;
2.深圳安联尚璟府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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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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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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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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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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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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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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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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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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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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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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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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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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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受托人出具最终结算审核(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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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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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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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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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98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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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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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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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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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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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造]1113340000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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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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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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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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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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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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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旌德县经开区健康制造科技产业园EPC项目;
2.城北新城PPP项目市政路网一期嵩合路(金桥路-振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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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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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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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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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标段;
2.界首市出口企业培育基地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审计结算服务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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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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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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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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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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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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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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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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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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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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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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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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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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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受托人出具最终结算审核(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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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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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 7 号商务楼 1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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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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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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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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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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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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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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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造]1117340000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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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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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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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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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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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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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河区常青街道休宁路片区BF地块拆迁复建点施工;
2.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物流园 D 地块水产交易中心 1-8 号楼、E地块沿街商业及地库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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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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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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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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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明悦工程;
2.包河区王大郢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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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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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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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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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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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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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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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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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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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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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 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etrading.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56-50595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5999962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 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etrading.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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