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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长三角合作共建产业园项目-数控机床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跟踪与结算审计单位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2 16:1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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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流标公示

变更公示说明:因商务评分评审有误,现将更正后的评标情况一览表重新上传,其他内容不变

 

项目名称

 迎江区长三角合作共建产业园项目-数控机床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跟踪与结算审计单位

项目编号

GC-AQ-W2026-057 CG-WYD-2026-066

招标人

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李先生              

电话:0556-5059511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组成,(1)基本收费:人民币18万元,参与竞争。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0556-599996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6611830分

计划服务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受托人出具最终结算审核(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皖瑞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受托人出具最终结算审核(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

  址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 J2 楼 C 座 11 层 1102

投标价(元)

1739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夏清华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造]11013400006348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金色利民二标段建安工程造价咨询;

2.合肥锦熙雅苑建安及相关配套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合肥高速时代学府工程结算审计;

2.深圳安联尚璟府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审计。

项目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受托人出具最终结算审核(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

  址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投标价(元)

173988.50元

项目负责人

黄海明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造]11133400006073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旌德县经开区健康制造科技产业园EPC项目;

2.城北新城PPP项目市政路网一期嵩合路(金桥路-振宁路)。

企业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标段;

2.界首市出口企业培育基地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审计结算服务 采购。

项目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受托人出具最终结算审核(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 7 号商务楼 14 楼

投标价(元)

1745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陈晨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造]11173400003981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包河区常青街道休宁路片区BF地块拆迁复建点施工;

2.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物流园 D 地块水产交易中心 1-8 号楼、E地块沿街商业及地库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企业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光明悦工程;

2.包河区王大郢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公示时间

2026612日至2026615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 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etrading.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56-50595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599996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 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etrading.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