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小额零星项目分包单位公开征集公告
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对“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小额零星项目分包”进行征集,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小额零星项目分包
二、项目概况: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小额零星项目分包单位进行公开征集,具体项目明细见资格要求。
三、征集方式:公开征集,符合制。
四、信息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aqsygjy.com:88)、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yxmzx.com/index.html)、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http://www.aqghy.com/)网站上发布和推送。
五、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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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绘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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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库编号 |
服务类型 |
供应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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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 |
土地类技术服务(自然资源体系内涉及第三方技术服务的项目,如调查、耕保、执法、确权等部门的工作内容。 |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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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2 |
测绘类技术服务(无人机、无人船、扫描仪、地形图测绘、数据处理、软硬件采购及维护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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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3 |
劳务项目服务(基坑点位埋设及服务、地下管线物探、地下管网、检查井及泵站等给排水系统现场排查等) |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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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市政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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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库编号 |
服务类型 |
供应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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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 |
国土空间各级各类规划及土地规划部分内容 |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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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2 |
水利挡土墙、水工结构设计 |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①、②、③任一资质 ①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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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3 |
城市道路原路面调查检测服务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MA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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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4 |
施工图审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部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二类机构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二类机构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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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5 |
智能化、给水厂、污水厂、泵等电气及自动化 |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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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6 |
钢构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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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7 |
安评环评等专项设计、生态修复专项设计,景观、小品、标牌等深化二次设计,水体清淤、地灾防治等专项设计 |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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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8 |
效果图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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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9 |
策划咨询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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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0 |
水土保持、环评、洪评、安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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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1 |
市政工程项目经济评价、财务分析等咨询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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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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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库编号 |
服务类型 |
供应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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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1 |
工程勘察劳务服务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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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辆 租 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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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1 |
车辆租赁服务: 1、车辆租赁服务上限价1.5元/km,高速过路费按实结算; 2、中间等待费:全程150km(含)内20元/小时,超过150km的免收等待费用; 3、如入库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使用者时间要求,使用者可在上限价内另行租赁出租车提供服务;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五、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内,未出现较大事故、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六、征集报名提交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征集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报名申请表
b、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d、报名人认为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报名地点
名 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业务发展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媛
联系方式:0556-5999963
注:本次征集要求报名人提供纸质版征集报名资料(如报多个服务类别项目,每个服务类别需准备一份报名资料)。
4、相关费用:成功入库的供应商,缴纳200元代理服务费。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结束后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资料进场审查,审查结果另行公示。公式无异议的,由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放入库通知书。
3.入库后分包单位选择:项目金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由使用部门在库内择优采取一对一谈判的方式确定;项目金额在3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使用部门在库内进行二次比价确定;项目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则由使用部门在库外通过其他方式产生。
4.由于项目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部分入库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无任何业务承揽的情形。报名供应商需提前考虑此种可能,且后期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补偿。
5.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将在服务期内定期组织对入库供应商的考核。对于履约状况不良、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供应商将被及时清除出库。
6.报名人提供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提供虚假资料,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资格。同时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有权将上述弄虚作假行为通报至相关部门。
2025年12月5日